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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消费纠纷轻松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7:30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饶洁)昨日,深圳市“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工作会议在五洲宾馆召开。市消委会在全市创建的36家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的代表汇聚一堂,交流和解消费纠纷经验,推广消费争议“和解在先”示范品牌。

  截止到目前,我市已有“示范企业”36家,他们以“和解”方式解决的投诉量占市消委会系统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的25.11%。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谈到,随着我市经济发展以及消费结构的转变升级,相关的消费投诉纠纷也快速增加,投诉咨询电话达到年均50多万个,而且汽车、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成为消费投诉热点。

  面对大量的消费纠纷,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不足百人的队伍和有限的资源严重不足。为此,2007年原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提出“和解在先”消费纠纷解决理念,推广建立以企业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为依托的消费纠纷信息化处理平台,并在全市品牌企业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倡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有责投诉不出店门”。目前,全市已有“示范企业”36家,囊括零售、电信、公共服务、餐饮、旅游、电子产品等日常消费领域的龙头企业,通过和解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成为我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近3年来,市消委会派转到示范企业的投诉5052宗,截至今年7月份已办结4677宗,结案率达92.58%。和解示范企业“和解”的投诉量占市消委会系统受理投诉量的25.11%;今年上半年,和解示范企业共“和解”市消委会转办的投诉件1841宗,占全市受理数的35.8%,处理率为100%,树立了良好的“和解示范”品牌,走出了政府、企业、消费者各方“共赢”的深圳特色消费争议解决之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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