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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高校法学专业名列特色专业建设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7:35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教育部、财政部近日在有关学校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后批准北京大学金融学等804个专业点为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一批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名列其中。

  这些高校的法学专业包括:大连海事大学法学、辽宁大学法学、黑龙江大学法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广西师范大学法学等。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华东政法大学侦查学、浙江警察学院治安学、皖南医学院法医学、甘肃政法学院边防管理、西北政法大学新闻学和侦查学也名列其中。

  教育部、财政部在有关通知中指出,建设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是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特色的重要措施。项目承担学校和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建设特色专业的重要意义,按照两部有关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和教材建设,切实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有关部门(单位)要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所属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资助经费按照每个建设点20万元的标准拨付,超出资助经费的部分由学校配套解决。

  通知要求,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的承担学校应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对外公布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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