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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前方车刹车后面车减速避祸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13: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南京消息 据扬子晚报报道,在高速上以100公里的时速开车,前方的汽车刹车了,后面跟进的车辆也跟着松开了油门,结果后面车的车主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低速行驶”,被曝光罚款。这几天,一个低速行驶的曝光让南通的王先生有些郁闷,因为他觉得为啥自己规避交通危险也会受罚。

  罚款!照片显示你“慢速”了 !

  王先生告诉记者,上周他接到了由南通沿海高速交警大队发来的信息,信息显示在今年5月16日中午的时候,他所驾车辆行驶的时速为95公里,而其所在的道路,最低规定的时速是100公里,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法部门要对其进行处罚。接到信息后,王先生于本周二来到沿海高速大队的违章处理点,现场的工作人员给其出示了其被曝光的照片。根据照片上的显示,王先生当时的车速为每小时95公里,低于该车道100公里时速的最低要求。

  郁闷!我是为规避交通事故的!

  面对照片上显示的信息,王先生当即提出疑义,要求交警部门出示其车辆前方的信息。因为他经过回忆后想起,当时他在路过该曝光点的时候,前面的车辆正在减速,因此,他也做出了松油门的处理。他认为,自己这样做的目的是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于王先生提出要看前方车辆的要求,现场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技术手段有限,他们所能提供的就是一张照片,同时这位工作人员强调,根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出现前方刹车的情况,后面车辆的驾驶员,所做出的正确反应,应该是进行变道。因此该大队工作人员坚持认定,王先生要接受经济和扣分的处罚。

  记者仔细观察这张照片,由于该曝光照片只是拍摄了王先生汽车的前部分,因此单纯从这张照片上,很难看出王先生的前方究竟发生了什么,而这也是王先生感觉委屈的。

  质疑:只搜集对处罚有利的证据?

  “只是搜集对自己处罚有利的违规行为,而忽视违规行为出现的原因,显然如此做法有失公允。”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曹义怀律师指出,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王先生的违法事实,应该由执法部门进行举证。而从目前的举证情况来看,执法部门只是对违规行为的瞬间进行了搜集,而没有搜集王先生违规发生的原因,即前面的路况行为,显然在这一点上,做得不够全面。对于执法部门的任何处罚而言,罚款并不应作为目的,如果王先生当时确实是在规避前方车子带来的危险,那么如此处罚车主显然欠公平。

  网友力挺:100公里/小时突然变道?

  明明自己是要规避事故,结果却因为时速慢了5公里要被处罚,王先生怎么也想不通,于是他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寻求帮助,并将被曝光的照片贴了上去。“面对意外情况,要求时速在100公里的车辆突然变道,真是有些匪夷所思。”网友qioo在留言中力挺王先生,他认为,王先生当时的时速在95公里,显然是刚刚降速,如果前方确实出现了意外,那么王先生的降速处理是正确的,如果在那个时候,要求一辆时速在100公里左右的汽车突然变道,显然更加危险,对于处置意外正确的车主,进行处罚显然不公正。

  (宋南飞)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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