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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将降低玩家的维权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14:46  新民晚报

  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平和袁晓东接受本报采访时称,以往网络游戏维权过程中首先面临也是需要前置解决的问题就是对合同相对方以及侵权方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网络游戏身份代入的特点,一旦发生民事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在无法得到运营单位依据规则予以解决的情况,受损一方往往由于无法查实合同相对方或侵权方的主体身份,或无法证明自身的主体身份导致维权从一开始就进入僵局,即使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也可能由于没有明确、适格的原告或被告而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简言之,网游维权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解决你自己是谁,以及对方是谁这样一个简单而又困难的命题。

  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网游运营单位建立实名认证制度以及配合取证义务的规定如果得以贯彻执行,恰恰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实名认证,一方面,可以证明自身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另一方面通过网络运营单位的取证配合,也可获取相对方的身份信息,无论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责任纠纷均可以针对明确的相对方。

  因此,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使得网游玩家的维权途径更为清晰明确,也从一定程度上较少了维权成本。但是值得注意的,该办法中虽然对于网游运营单位的的配合取证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但却没有予以相对应的罚则规定,也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的规定。网游运营单位未切实执行该条规定将不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责任;一旦网游玩家取证受阻,将不可避免地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形成最终强制执行力,从而实现网游运营单位的配合举证。对于维权而言,这一规定虽然明确了通道和途径,但未能以更有效的行政手段予以规范和制约,也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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