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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京今日专电(记者 叶超)《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日前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该条例中明代都城城墙和护城河为重中之重,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明代都城城墙遗址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将被全部拆除。
这个条例规定,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明代都城城墙遗址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将全部被拆除,内城墙及城墙遗迹3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30至50米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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