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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凶残武器”为何禁而不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15:55  世界新闻报

  本报记者/涵一

  古有子母剑,今有“子母弹”。

  徐克的经典武侠电影《新龙门客栈》让人见识了子母剑的威力,现代战争中“子母弹”不止一次让人类伤亡惨重。

  “子母弹”者,集束炸弹是也。8月1日起,《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正式生效,但由于美俄等集束炸弹的主要制造和使用国并未签署公约,集束炸弹事实上处于“禁而不止”的状态。

  凶残的集束炸弹

  “子母弹”其实是集束炸弹的一个形象的称谓。所谓集束炸弹就是在一个母弹或是一个弹箱里边,装有很多小型炸弹。它们或通过飞机运送,或通过地面发射装置被投放到高空中,当下落到预定高度或到达设定时间时,弹体会自动打开,释放出数十甚至数百个子炸弹,均匀分布在目标区范围内,从而达到在目标区造成大面积杀伤的效果。

  集束炸弹分两种:一种是捆扎式的,将多颗小炸弹按一定排列顺序捆在一起;另一种是弹箱式的,即把许多小炸弹装在一个弹箱内。装载炸弹的弹箱也分两种:一次使用的弹箱在投放后,自动通过爆炸而解体,抛撒出子炸弹;多次使用的弹箱只将子炸弹抛出,可重新装弹。

  一颗集束炸弹的子炸弹数量不一而足,少则几颗,多则几百颗。子炸弹在投放后,通常会有约30%的子炸弹不能正常爆炸。这样的炸弹被称作“哑弹”,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对平民构成安全威胁。很多“哑弹”外形普通且色彩鲜艳,一般人很难识别,但只要一触碰,往往就会爆炸,因此极容易造成平民伤亡。据非政府组织残疾人国际估计,集束炸弹受害者中,约有98%是平民,其中近1/3是儿童。

  尽管集束炸弹杀伤力巨大,而且多伤及无辜,被称为“最凶残的武器”之一,但对于卷入战争中的各方来说,获取结果上的胜利是最重要的。因此,在上世纪的多场局部战争中,集束炸弹都亮出了“不凡的身手”,一任无辜者的血泪横流。

  越南战争时期,美军曾分别在越南、柬埔寨和老挝使用过集束炸弹。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也不止一次地使用了集束炸弹。此外,还有消息称,格鲁吉亚在攻打南奥塞梯时也曾使用过集束炸弹。

  孱弱的禁止公约

  正是因为集束炸弹的巨大杀伤力,每一次集束炸弹的使用也都伴随着国际社会的争议。一种呼声越来越强烈:禁止使用集束炸弹。

  转折性的事件发生在2006年。以色列在用户黎巴嫩真主党发生武装冲突后,大量使用集束炸弹,黎巴嫩众多平民因“哑弹”爆炸而身亡。据联合国的统计,冲突最后三天,以色列在黎巴嫩南部投下了约400万颗炸弹。

  国际社会对于这起事件给予了高度关注,无数反战人士和一些相关机构大声疾呼:别再使用集束炸弹了!

  2008年5月,来自111个国家的代表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通过禁用集束炸弹国际协定的最后草案,一致同意禁止使用、生产、转让和储存集束炸弹,在8年内销毁库存集束炸弹。这份草案就是刚刚于8月1日正式生效的《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

  公约的生效具有不可小觑的现实意义。一些反对集束炸弹的人士认为,这是最近10年来最重要的一项裁军和人道主义条约,“这是人道主义价值对一种不公正杀伤性武器的胜利”。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公约将有助于缓解日益严峻的安全形势,减少杀伤性武器所造成的伤亡。

  然而,公约的实际效用却不让人乐观。尽管这一公约目前已获得30多个国家的立法机构的批准,已有100多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但是由于美俄“两强”等大国没有签署,公约实际上陷入一种孱弱的“禁而不止”的状态。

  美国一直是集束炸弹的主要制造国和使用国,在禁用集束炸弹问题上,美国政府坚持认为,集束炸弹是“合法武器”。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罗伯特·伍德曾明确表态,美国不会签署公约,因为那将意味着“使更多美军士兵的生命受到威胁”。

  但公约并非对美国起不到任何作用,反集束炸弹人士认为,从道义上甚至法律上,公约的生效无疑将对那些试图使用集束炸弹的国家施加压力,这种武器在今后战事中有望得到杜绝。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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