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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钩的“钓鱼执法”,源于“被鱼饵”的执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01:14  红网

  张女士和女儿来到南京,不巧女儿发烧了。在中央门长途汽车站下车后,等了二十多分钟也没有出租车愿意带她们。好不容易陵光出租车公司的的哥许彬恰巧在那里下客,母女俩赶紧上了车,的哥知道她们所处的位置不允许停靠带客,一再强调不能带她们。在张女士的哀求下,好心的的哥发动了车辆。就在此时,一位执法人员神奇而及时地出现了:违章带客,罚款五百!张女士傻了眼:我在焦急打车的时候,这位执法人员一直就在对面啊,20多分钟,他怎么不来提醒我不能打车?(8月6日《扬子晚报》)

  又是一起“钓鱼执法”。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的“鱼饵”不是钓者自己安排,而是无意中发现的。张女士“被鱼饵”,自己还浑然不知,等到鱼儿上钩,才如梦方醒。好在张女士是个明事理的人,并没有就此罢休。她向执法人员解释,不管用;她和司机一起到中央门综合管理办公室据理力争,仍然不管用,司机还是被罚款五百元;她给电台打电话反映情况,电台和报社的记者再次来到综管办,对方终于承认处罚不当,取消处罚。

  应该说,司机许彬是幸运的。因为张女士的执着,因为媒体的出面,最终免遭处罚。当初许彬明知那个地段不能停车,看到孩子病重,还是冒着被处罚的危险让张女士和她的孩子上车,之后又得到张女士的仗义执言,也算是好心有好报吧。

  相比起来,综管办的行为则显得龌龊。执法人员明知那个地段不能停车,明知张女士在焦急地打车,偏偏站在一边不去提醒。看到司机停车载客,便毫不犹豫地上前“执法”。在综管办,执法人员连同负责接待的领导高声大嚷,态度蛮横,甚至放言“这是我的编号,你去告我吧!”面对记者时,综管办的领导又是一套说辞:执法人员属于临时借调,已经清退;当时的负责接待的领导把张女士气哭,可能是交流上产生误会。

  尽管两次出面的不是同一个领导,但是他们至少同属于综管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话就代表着综管办的态度。不得不佩服综管办的领导们,知道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知道什么时候耍横、什么时候狡辩。当然,给出的理由毫无新意,就像报道中所说的,执法出问题的永远是“临时工”或者“借调人员”,追究之下基本都认为是一些“客观因素”而产生了“误会”,拙劣而老套。于是,综管办领导对记者表示的“已经召开紧急会议”之类,他那里姑妄说之,公众姑且听之,仅此而已。

  “钓鱼执法”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但是,此类事件一再发生,说明对这种名为执法、实为违法的行为还缺乏有效的监管,对相关人员还缺乏严厉的惩处。就拿这次来说,即使是媒体出面,综管办也不过是退款、道歉,敷衍了事,不再受到任何追究。“钓鱼执法”的风险几乎为零,利益却是实实在在的,又怎能指望无良的执法者就此罢手呢。也许他们心里在说,这条鱼脱钩了,还有下一条。司机许彬能够躲过一劫,只能算是个例,并不是所有的许彬都会这么幸运。只要“钓鱼执法”还存在,总会有不小心的鱼儿上钩。因此,把“钓鱼者”赶跑,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而要做到这一点,仅靠公众、仅靠媒体是远远不够的。

稿源:红网 作者:大漠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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