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鹏昊)担任银行保安员的石某,趁工作的便利条件,盗窃了一张顾客遗失的银行卡,并将卡内钱财取出。昨天,通州检察院透露,石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0年3月27日,在通州某银行担任保安员的石某,值班时发现一名市民主动将一张捡拾的银行卡交到银行咨询台处。当日银行下班后,石某在打扫卫生时,特意趁银行工作人员离开、大厅内无人之机,来到咨询台前,将该张无人认领的银行卡找出。随后,石某见该银行卡背面记有密码,便偷偷将卡带走,并从自动取款机取走了卡内2000元后,将卡放回原处。
3月29日,丢失银行卡的女事主,在从该家银行取回遗失的银行卡后,见卡内钱财已被取走,遂向警方报案。
事后,接到报警的通州警方,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将石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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