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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省区市全部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03:1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国家发改委昨日消息,为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截至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全部取消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目前,所有高耗能企业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此次取消优惠电价共涉及金额150多亿元。

  为防止出现反弹,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各地取消越权优惠电价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对出现反弹的地方和单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不仅要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还将提请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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