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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车办保险将严查“返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03:2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天,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发布对汽车销售行为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通知,将严查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汽车按揭、保险时收取“返利”、“好处费”等商业贿赂行为。

  三部门要求各地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交易市场以各种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同时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严查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

  另外,将督促汽车企业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而对维修、改装市场配件,交通部门实行质量保证和追溯,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资质认定、质量信誉考核、服务规范,严打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经营行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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