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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锅洗碗水,20年老邻居法庭相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03:4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杨野)“远亲不如近邻,但为一点芝麻小事,20年老邻居闹成这样,今后还啷个相处嘛,划不来啊!”昨天上午,南岸法院一法庭上,检察官在做被告人和伤者的思想工作,为了这个简单的案子,庭审已持续两个多小时。

  楼上的老胡因倒洗碗水,与楼下的老彭发生抓扯。倒水的老胡受了轻伤,老彭也成了被告人。

  倒水的老胡眼眶骨折

  南岸区检察院起诉称,彭某、胡某住在南岸下浩相邻很近的两栋老居民楼内。20多年来,几栋楼居民相安无事,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

  但今年3月3日中午刚吃过午饭,老彭正在洗碗,楼上泼下来一些水,撒落到门外的砖堆上,砖头上还有一些饭粒,一定是对面楼上的又将洗碗水泼下来了。老彭一生气,站在门外就骂人。楼上泼水的老胡喝了点酒,与老彭对骂起来。

  两人越骂越难听,继而发生打斗,后被邻居劝开。有人报了警,双方在民警主持下进行了调解。晚上,老胡回家后,女儿发现他双眼青肿,再次打电话报了警,并将老胡送进医院治疗。诊断发现,老胡双眼眼眶骨折,后经法医司法鉴定为轻伤。

  庭审3小时难以和好

  因老胡被鉴定为轻伤,老彭就成了犯罪嫌疑人,昨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送上了南岸区法院。

  庭审从早上9点开始,中午12点才结束。对于纠纷起因、双方动手事实的指控,老彭都没意见,但他拒绝承认老胡的伤是自己造成的。

  “我有哮喘,走路走快了都上气不接下气,啷个可能把他打伤嘛?”老彭说话时表现得很吃力,不停喘气地说,是老胡先动手打他,他才还手。

  老胡要求赔偿4万元

  检方认为,当时双方打斗时没第三人在场,老胡的伤应出自老彭之手。但老彭和律师否认称,老胡的伤可能是打斗前或打斗后,自己摔伤的,也可能打斗过程中,老彭出于自卫时,推他倒地摔伤的,反正不是老彭用手击打造成的。

  这样一来,法庭调解无法进行了。检察官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这么一点小事,给双方都造成严重后果,真的划不来。”劝说无效,双方在举示证据后,老胡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老彭赔偿各种费用4万余元,老彭断然拒绝。法官只好宣布择日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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