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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发行“新港建设债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05: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王璐报道:设立武汉新港发展专项资金,对入驻企业办公用房给予补贴……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武汉新港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简称“政策”)。“政策”要求,武汉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从土地政策、资金扶持、项目建设以及企业税收等方面支持武汉新港建设,并组建武汉新港研究院,研究和探索发行武汉新港建设债券,支持在武汉新港注册的企业、投融资平台,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上市融资、金融融资、资金拆借、信托基金以及船舶抵押等多方面的业务。

  根据“政策”,符合武汉新港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武汉新港项目建设用地将获“优先权”,入驻企业也有望获得政策扶持。

  为了凸现武汉新港交通优势,铁路、港口码头、机场和公路要实现“无缝对接”。凡涉及武汉新港多式联运的铁路、公路及水路建设,有关部门要充分征求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对多式联运项目资金支持,优先安排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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