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大河报》报道昨日下午,河南省高院通报了对洛阳伊川法院涉嫌徇私枉法裁判导致伊川“3·31矿难”的查处情况。该院院长、副院长、民庭庭长、刑庭庭长、服务中心主任等多名法院干警先后涉嫌犯罪被批捕。
今年3月31日,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发生一起特大矿难,造成44人遇难、4人失踪、4人受伤。
矿主王国政供述,早在2009年5月1日,该矿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伊川县法院多名法官受贿后,对他轻判有期1年、缓刑1年。
王国政在缓刑期间,仍作为矿主和实际控制人继续组织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和处罚不到位、不落实,最终导致“3·31矿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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