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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开药房“150米”不再是距离

  记者调查发现,限制间距4年来,在控制药店数量无序增长的同时,药店转让费涨了几倍

  在成都市机投镇开诊所的李先生这几年一直盘算着要开一家药房。自2006年《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划(200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开始实行以来,受限于“五城区非涉农街道与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150米以上进行设置”的要求,他一直没能达成所愿。“眼看着药房转让费越来越高,现在恐怕更难实现了。”

  与李先生有着相同想法的人将在明年获得转机。昨日,记者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规划》将在12月31日到期,自明年1月1日起,全市不再对药品零售企业准入数量和间距进行限制。届时,药监局将对零售药店的经营面积和药学技术人员等准入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将逐步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间距限制前零售药店“爆发式增长”

  按照《规划》要求,五城区和高新区非涉农街道,按每万人不超过两个零售药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与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150米以上进行设置。

  “这主要是为了限制药店数量的无序增长。”成都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处长郑慰说,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的审批制度发生了变化,相对应的药品流通监管法规则相对滞后,准入条件过低、审批程序简化,使得成都市的药品零售企业呈现了爆发式增长。“2002年到2005年间,成都市药店总数从不到2000家增加到了4000多家,其中多数都是在2004年和2005年增开的。”

  郑慰说,“《规划》使爆发式的无序增长得到了控制,药品质量也得到保证。”

  零售药店分级管理特级店不再卖保健品

  《规划》将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药监局今年5月对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显示,该《规划》实施4年来,成都市药品零售行业市场竞争逐步规范,药店合理布局也得到了引导。

  郑慰介绍,《规划》期满后将调整为以面积、驻店药师、计算机管理等软硬条件作为零售行业准入条件,不再进行间距限制,“提高新办药店的驻店药师准入标准,能使市民在买药时得到更专业、合理的指导,保证市民的用药安全。”

  《规划》期满后,成都市还将取消大型药店的设置,并逐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郑慰说,按照规划,药品零售企业将分为四级,其中特级药店买不到保健品和化妆品,“不像现在有些药店像超市一样,东西很杂。”其他级别也将按照处方药、非处方药等进行划定,“明年将逐步开展分级管理。”

  记者调查:药店转让费4年涨几倍

  自2006年至今,《规划》实施后在取得一系列成效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对间距的限制,造成开设药店的商品铺面价格提高,使药品零售企业及个人运行成本增加就是表现之一。

  一直关注零售药店发展的李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前他计划开药房时曾打听过,“一个100平方米左右大的药房转让,3万块钱就能成交,就算加上硬件,也不过10多万。”而现在药房转让费普遍涨到了每家约50万元。

  府青路福人堂大药房的杨老板说,当初开店时她就想过实行《规划》一段时间后转让费可能要涨,所以就早早下手,赶在2006年底开了现在这家药房,“生意一直还可以”。

  记者致电要转让锦江区及五块石附近药房的两个老板,获知面积分别为150平米、100平米的药房转让费均开价为50万,一老板还表示“咨询的人不少,真想要就要抓紧。”华西都市报记者刘春梅

  报料人:李先生线索费:8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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