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平时不“猛” 被判缓刑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董新 实习生 祝文昭) 一女子因捡废品与63岁的工地看守人员起纠纷,遂邀约丈夫从背后将其抱住后,持砖头猛击其头部和面部,致其受伤。昨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对夫妻缓刑。
今年46岁的顾某系环卫工人,丈夫做保安,养了两个儿子。去年11月22日,顾某在万科魅力之城江都建设公司门口,因捡废品与63岁的工地值班人员罗某发生争执、打斗后离开。尔后,顾某打电话邀约丈夫舒某到工地门口,一起找到罗某,舒某从背后抱住罗某,顾某则持砖头猛砸罗某的头、面部,致其当即倒地,随后舒某又朝其腰、背部猛踢几脚,之后一同逃离现场。工地人员追上来将这对夫妻扭获交给警察。经法医鉴定,罗某属轻伤(重型)。
庭审时,顾某、舒某夫妇与罗某达成调解协议,向罗某支付了赔偿金1.5万元。
法院对顾某、舒某的表现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其住所地村委会及公安派出所为其出具了平时表现较好的证明,并接受对夫妻二人进行非监禁刑监管。法院最后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顾某和舒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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