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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高压油管造火枪打伤邻居 获刑四年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10:30  红网

  红网湘西8月7日讯(通讯员 向琼)2009年5、6月份,彭某在湖南省保靖县迁陵镇铁磊金属公司花100元买了两根高压油管。回家后,他用买来的高压管等物非法制造了两支火枪。近日,该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鉴于彭某案发后能够投案自首,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0年1月29日,犯罪嫌疑人彭某与妻子侯某在自家屋后的柑子园里整土,二人见相邻的彭某云家竹子压住了自家的柑子树,便拿柴刀将压住自家柑子树的竹子顶端砍掉。此时,彭某云刚好路过,看见自家的竹子被砍,便与彭某争吵并相互对骂。

  彭某见彭某云拿着柴刀便讲:“你搞我,我就用枪打死你”,随后他返回家中取出自已非法制造的火枪去追赶彭某云,彭某云急忙向自已家中跑去。

  在彭某云跑到家里准备关上大门时,彭某所持火枪击响,铁砂子穿过彭某云家大门打中彭某云。后彭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保靖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彭某云左胸、左肩、左上臂深部大量金属物存留,属轻伤。

  彭某用自已非法制造的两支火枪的其中一支打伤彭某云后,公安人员对彭某家进行了搜查,搜出两支火枪,还搜出了0.5千克火药及2.11克铁砂。搜查出的火枪及火药、铁砂均被公安机关扣押。两支火枪经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枪支性能鉴定,均能发射,均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有杀伤力。

稿源:红网 作者: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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