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华宇大厦外墙脱落砸死人:受害人家属准备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17:10  南海网

  

华宇大厦外墙脱落砸死人:受害人家属准备起诉
华宇大厦前的提示牌(南海网见习记者邓松摄)
华宇大厦外墙脱落砸死人:受害人家属准备起诉
负责管理华宇大厦的物业公司(南海网见习记者邓松摄)
华宇大厦外墙脱落砸死人:受害人家属准备起诉
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粘贴的告示(南海网见习记者邓松摄)
华宇大厦外墙脱落砸死人:受害人家属准备起诉
随时可能脱落的墙体(南海网见习记者邓松摄)
华宇大厦外墙脱落砸死人:受害人家属准备起诉
裸露的钢筋,物业公司质疑建设单位偷工减料 用石灰掺杂水泥(南海网见习记者邓松摄)

  南海网8月7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邓松)7月30日发生在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14楼的墙体脱落车毁人亡事故,对当事人家属造成巨大的伤痛,关于此次事故的责任仍未明确。7日上午,南海网记者了解到,天宇大厦外墙坠落受害人家属已准备起诉事故的相关责任人。

  物业公司:事故完全是楼房质量问题,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海南美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天宇大厦的管理单位,面对此次事故要承担多少责任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然而这次纯属意外的事故,物业公司作为管理单位是否存在管理失职呢?

  8月5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美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初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面对记者的采访一问三不知,问能否见公司领导,回答称领导出差,问其是否知道联系方式,回答称不知。当记者提出质疑问其姓名时,该名工作人员回答同样是“我不知道。”随后两名工作人员将记者带至隔壁的工程部办公室,其中一名负责人自称是水电维修部的罗经理。

  罗经理告诉记者,华宇大厦1994年建成使用之初并没有收取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导致物业公司也没有能力承担大中项目的维修,收取的管理费仅能维持水电等设施的日常养护。面对此次事故,罗经理称他们也很冤枉,他认为本次事故完全是因楼房的质量问题,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业主:担心再发生坠物伤人事故

  记者采访时,一名在华宇大厦居住多年的阿伯告诉记者,几年前业主就发现了楼房墙体开始脱落,也多次和物业反映,但从来没有进行过处理。“要是再砸死一个,看这些领导怎么办?老百姓的命就不重要么?”

  邱先生是华宇大厦16楼的业主,去年才将整层楼买下,使用不到一年便发生坠物伤人事件,这令邱先生觉得非常意外。面对物业公司无法维修房屋,邱先生担心会再次发生伤人事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在责任未明确之前,能够将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的楼房进行排查。“据我了解,上个世纪90年代初建造的房子使用至今,多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一些沿街的楼房,尤其是没有公共维护基金的楼房,相关部门能否设立一个专项资金,对全市的楼房进行排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呢?”

  通过各种报道,不难发现海口市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楼房非常多,高空坠物时有发生,然而对于此类楼房却难以找到相关的职能部门。邱先生的担忧也是大多数市民的担忧。

  律师:物业公司、全体业主要承担事故责任

  不少华宇大厦业主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外墙体归谁所有、以及关于公共维护基金等问题存在疑惑,希望南海网记者能够帮助市民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宏律师事务所的王宏欣律师。

  王宏欣介绍说,楼房的外墙属于公共使用的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故,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追究楼房的管理维护单位的责任,其次,公共部分的使用人,也就是全体业主也要承担相应的一些责任。

  王宏欣说,房屋的管理维护单位,要维护楼房的基础设置,保证楼房的安全,对于没有设立公共维修基金或者公共维修基金较少的小区,物业公司可以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按相关规定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对于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如房屋之前所有人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那么房屋当前所有人应当承担缴纳公共维修金的义务。对于楼房是否存在质量等问题,物业公司可以要求质量监督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确实发现质量问题,楼房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但物业公司的责任不会被免除。

  受害人家属:已经交给律师准备起诉

  8月7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受害人家属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相关单位从未找他了解情况,派出所也没有处理结果,面对这样的拖延,王先生担心相关的证据会丢失,为此已授权律师进行相关的法律维权,起诉事故的相关责任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