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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成为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已启动三个建设项目 5亿元已投入保障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19:3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王家安见习记者薛白)8月5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布,包括兰州在内的28个城市成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8月6日,记者就此专访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治时,他告诉记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设的试点,其实早在一年半以前,兰州就已经在向国家争取了。如今,兰州已有5亿公积金贷款投向了三处保障住房建设。

  兰州市成国家试点市

  王治告诉记者,为了成为国家试点,兰州两届政府曾先后多次派员向住建部申请,同时也做了大量的包括项目选址、规划等准备工作。

  他认为,兰州此次能成为试点城市的优势是,目前公积金利用率相对较低,资金闲置较多。“由于历史遗留及西部条件限制等原因,目前,兰州公积金个贷率才刚到40%,可利用的空间很大,将这些钱拿来建保障房,便是一举两得。”

  29亿元启动三处项目

  根据住建部的批准,兰州适时启动了三处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分别为建设面积35.86万平方米的孙家台经济适用房、20.67万平方米的五一新村经济适用房和23.4万平方米的砂坪村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达到了79.93万平方米。兰州分别为这三处项目投资7.04亿元、11.45亿元和5.57亿元,累计投资24.06亿元;同时,经批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5亿元,使资金总额达到29.06亿元。

  根据住建部要求,今后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这三处项目,而且规定其中5亿元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国家将全额收回本息。

  资金链国家全部监控

  王治告诉记者,同其他建设项目不同,试点项目所有流程都将直接接受国家监控。“住建部已经和我们建立了直接的监控平台,包括每一阶段的进度,每一笔资金的走向,可以说都必须先通过住建部认可后,我们才能执行。”

  此外,住建部还规定项目所有资金都实行专户管理,住建部可随时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异常干预”。同时还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和银监会进行全程监督。

  保障房各界普遍认可

  王治表示,此次国家启动公积金建保障房试点工作,首先要求房屋面积必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同时还提出,同等条件下,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优先购买,主要还是为了突出“保障”。他们将严格按照住建部要求,最大程度确保真正的需要者住上保障房。

  “按照控制在60平方米的要求来计算,兰州此次新建79.93万平方米的经适房,大约能解决1.3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无疑是遏制兰州高房价的一剂良药。”8月6日,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用闲置公积金建设保障房,无异于将百姓的钱再用到百姓身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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