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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推得一干二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09:03  贵州都市报

  

嫌犯“推得一干二净”
-案情回放

  2009年11月30日,因涉嫌拐卖儿童,习水县42岁的袁洪伟被贵阳云岩分局刑事拘留。今年8月11日,检方以拐卖儿童罪对袁洪伟提起公诉。根据检方查明的事实,在1997年11月至1998年期间,袁洪伟在贵阳、广州等地拐卖男童3名,分别通过王忠明(已判刑)、郑某、阮芳芳(另案处理)、陈其富(已被执行死刑,“2000年打拐第一案”主犯)等人卖与他人,目前,三名男童均已被解救。

  -庭审直击

  当日上午9时30分,被告人袁洪伟被押解到庭,在检方宣读完起诉书后,袁洪伟表示,“起诉书指控的事情全部与我无关”,同时,袁洪伟也表示,起诉书中所提及的被害人及同案人,他全部都不认识。

  这时,检察官指出,当时在公安机关,袁洪伟曾供述他作出上述犯罪事实。法官问,“袁洪伟,这个你如何解释?”袁洪伟想了下,回答,“那个是我编的。”法官接着追问,“那么你的供述为什么能和陈其富等人的供词相互印证?”袁洪伟解释称,因与陈其富是同村人,陈氏家族拐卖儿童案在当地街知巷闻,他在电视、报纸上也看过相关报道。

  法官接着发问,“那为什么其他人(同案人和证人)都认识你,能够说出你的名字和你的绰号?”

  面对法官的发问,袁洪伟无言以答,最后,袁洪伟改口,称他仅认识陈其富。

  袁洪伟的律师表示,检方指控的袁洪伟的三桩犯罪事实,与袁洪伟在公安机关供述的时间、地点并不相符。就此,检方答辩,根据其他同案人及证人的证词显示,袁洪伟拐卖的儿童并不止起诉书上指控的三桩,但因只解救了这三桩拐卖案的儿童,所以只指控了这三桩。

  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手记

  拐卖儿童现象自上世纪80年代后在中国愈发严重,犯罪分子通常会在公共场所利用玩具、食物等骗取小孩信任,或在租屋骗取家长信任后拐骗儿童,有些甚至强行抢夺。这种令人发指的拐卖行为使中国成千上万的家庭破碎。

  每年我国大量的少女、儿童被人贩拐卖。从“一拐”到“二拐”、“三拐”,再到各个中间人,到达收买人手中时,一个孩子的“价格”少则4万元左右,多则七八万元。在暴利驱使下,拐卖儿童犯罪日趋猖獗。有买方市场才会有卖方市场。从打击犯罪的角度上,如果只打击拐卖人,而不打击收买人,只要有利可图,拐卖人仍会铤而走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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