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借信用卡“过账” 莆田一女诈骗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1: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刘洲

  本报讯 昨日,厦门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莆田女子陈某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陈某玉曾经营一家服装厂,生意还不错,不幸的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而破产,欠下一笔债务。今年3月31日,陈某玉找到熟人陈老师,称她办了张信用卡,但信用额度不够,需要“过账”提高信用额度,让陈老师帮忙介绍一个朋友过一下账,时间就几个小时。陈老师找到了自己的学生高某枝,高某枝往陈某玉的网上银行转入10万元。陈某玉见10万元进账,让儿子高某将款项转走并取出现金79900元,4月1日,陈某玉再次取走现金16500元。当天下午,高某枝见陈某玉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转回10万元,马上报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