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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址大火案第二批责任人被公诉

  本报北京8月12日电(见习记者高鑫 实习生王乐怡)记者今日获悉,央视新址大火案第二批共8名相关责任人及相关企业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玩忽职守罪及妨害作证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日前已受理该批被诉的5起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北京天匠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刘印平,廊坊市华能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李贺中、销售经理刘三军,在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检测手段不合格的情况下,组织人员生产挤塑保温板,并从其他厂家购买挤塑保温板,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销售给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此后,这些不合格保温板被用于央视新址文化中心工程。上述公司及个人在生产、销售挤塑保温板中以次充好,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中山盛兴公司央视配楼幕墙项目总指挥唐珠创、项目经理谷显树、质检员李书志也被控对此负有责任。

  检方认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三室原主任罗龙,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山盛兴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冯国敏无视国家法律,为使其单位逃避法律责任,指使他人作伪证,应当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详细报道见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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