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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帮护基地里小张畅谈“创业梦想”

  “我已经能焊一个柜子了,今后我一定能实现理想——学会汽摩维修技术!”6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邵长生在新北区检察院与德春电器有限公司共同创设的“德春青少年帮护基地”调研时,帮护对象小张兴奋地对检察长说出了自己的“创业梦想”。

  湖北籍未成年犯小张,涉嫌参与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今年3月在被新北区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进入“德春青少年帮护基地”予以帮护。在6月初的回访中,检察官得知,小张因工作努力、表现积极多次受到表扬,企业负责人还在其写的思想汇报上签署了要把他作为企业重点员工培养的意见。

  早在2007年年底,新北区检察院就开始了“企业帮护”这一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涉罪少年小陈是第一个受益人。小陈参与盗窃摩托车一辆,涉案价值4000余元,案发后车辆被追回。小陈作案时刚满18周岁,其父母身有残疾,一诉了之无疑会给这个特殊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新北区检察院综合全案,考虑给小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前提是其必须通过一段时期的考察。该院找到了辖区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常州市德春电器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提供工作岗位,传授小陈工作技术,共同参与对他的帮护。一年下来,小陈由社会闲散人员变成了工作积极分子,现如今他更是从原本的车工“门外汉”逐渐成为了月薪3000多元的公司技术骨干。每年的大年初一,小陈和父母都会一大早就赶到德春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德春家给他拜年,小陈的父母感慨地说:“没有您和检察院的帮助,我的儿子走不上这条正路!”

  “企业帮护”模式在个案探索上取得成功后,新北区检察院开始建章立制,将其发展为涉罪青少年帮教的新机制。在与新北区法院、德春电器有限公司进一步磋商后,2008年12月,“德春青少年帮护基地”正式挂牌成立。《帮护对象须知》、《帮护工作者守则》、《帮护案件告知书》、《帮护程序终止意见书》等管理制度也相继出台。基地定位于“引入社会力量对罪错青少年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着眼于如何帮助罪错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该院检察长韩筱筠介绍说,“‘德春青少年帮护基地’适用对象一般为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罪错青少年;基地企业在解决食宿、落实日常管理外,还需教授劳动技能,使帮护对象能有一技之长;引入爱心使者帮教、刑事和解等配套机制,提升帮护成效;帮护时间一般至少为半年;检察人员定期向德春公司了解被帮教人员情况,了解被帮护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德春青少年帮护基地”共接收了7名帮教、管护对象。

  (本报通讯员 常检轩 邱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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