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8月12日电()今天,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焦自纯(正厅级)贪污、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焦自纯静静地听着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的指控,表示承认全部犯罪事实。
现年62岁的焦自纯,在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担任“一把手”14年,还兼任集团下属长江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长江浩远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9年下半年,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长江新成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胡亦邦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时,发现焦自纯有违纪现象。当时正逢焦自纯退休离任,审计部门发现长江(集团)旗下的公司有些账目不清。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得知这一重要情况后,立刻调来审计报告,发现长江浩远房地产公司的账目尤为混乱,该公司总经理李之红有贪污受贿的重大嫌疑。经讯问,李之红交代,曾将一笔100多万元的钱款用于给焦自纯购房和装修。随后,焦自纯后来交代了其授意李之红共同贪污140万元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还查证,焦自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200余万元。
(详细报道见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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