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安全预案紧跟每一案

  【地点】云南省石屏县检察院

  【定格】发现犯罪嫌疑人身体不适后,承办人立即暂停讯问,启动办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务人员赶到现场。

  ●石屏县检察院通过出台《办案安全工作预案》和《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七项硬性措施”确保了办案安全。

  今年初夏的一天,在云南省石屏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内,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接受办案检察官的讯问。突然,李某轻轻地“哼”了一声,办案人员马上走到他身前细细检查,发现他呼吸急促、脸色发白、双手无力地摊开。讯问立即暂停,承办人启动办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因救治及时,李某的症状很快得以缓解,呼吸渐趋正常。

  据了解,为强化办案安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石屏县检察院坚持对每起案件都制定详细的办案安全预案。安全预案一式两份,由检察长审核同意后,一份装入反贪局侦察卷宗,一份交纪检组存档备案。预案内容包括人员配备、工作纪律和突发事件处理规定等。“之所以一案一预案,就是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该院检察长刘俊说,“恢复重建30年来未发生一起办案事故,这都有赖于我们对安全的重视。”

  两年来,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将以往一直在执行但未形成文字的办案安全机制总结成书面制度,先后出台《办案安全工作预案》和《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七项硬性措施”确保了办案安全。

  一是为办案工作区配备安检门,并使用便携式安检设备对进入工作区的人员进行全身扫描;二是明确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审批负责人,由法警队负责工作区的日常管理,分管职侦工作的副检察长负责使用审批;三是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被调查人员,一律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安检的法警要对被调查人员进行安检告之、讯问、登记、签字认可,严禁在非办案工作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四是外出办案时必须确定临时办案工作区,可由办案人员和法警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确定,法警须携带必要的警用器械和便携式安检设备,对被调查人员进行安检;五是办案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六是要加强对审讯监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被调查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后,要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七是强化对办案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向非专案组人员泄露案情,每次办案前分管领导都要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部署,由检务督察委员会负责督察。(本报记者 肖凤珍 通讯员 王蕊)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