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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新证据规定公诉一案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郭艳华 陈丽娟)8月2日,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查办的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提出自己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系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为此,公诉人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通过出示相关证据,充分证实被告人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取得较好庭审效果。法庭最终确认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不是非法证据。海南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四个区检察院部分公诉干警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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