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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检查时间等于提前通风报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1:35  红网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从8月11日至13日,市公安局将组织开展4·11专项行动系列之“电网”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会同商务、工商、文化等部门对全市歌舞娱乐、洗浴场所进行为期三天的联合执法检查。警方表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固化上述工作机制,每月11日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8月12日《北京晨报》)

  说实在的,从事新闻工作十五年来,这种“专项整治”见得多了,一次又一次地大张旗鼓组织,一次又一次地按部就班检查,一次又一次地铺天盖地报道,最后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走过场”——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总会走。而来了之后、走了之后,一切又归结于原本。

  倒不是对北京警方此次行动持有偏见。不可否认,北京警方扫黄力度之大,史无前例,前些时候“天上人间”的倒掉便是最大的扫黄成果。而自从全国20多个城市严查娱乐场所以来,暴风骤雨般的行动确实打击了涉黄的丑恶、净化了社会风气。

  我举双手赞同并支持北京警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但却不赞同、不支持“每月11日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很明显有泄密的嫌疑。说得不好听一点,固定检查时间等于提前通风报信。

  “每月11日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看上去好像是与某种势力达成“君子协定”。搞涉黄“生意”的,没有一个是弱智——既然你“每月11日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那我就在这几天安生一些好了。也就耽误几天的事情,有什么理由非得要往枪口上撞呢?而“君子协定”日期之外的,该干什么还照常干什么,大家有面子,双方过得去。

  当然,我本意并非想指责北京警方与某种势力有瓜葛。我想说的是,“每月11日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虽然不科学,但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无论如何,警方必须要将其作为机密来保守,最好不要向媒体和公众公开——涉黄违法犯罪的,人家就不看新闻吗?

  还是不要固定时间的好。执法检查也好,“专项整治”也罢,都应以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为上。警方的一次行动,其实也跟敌我双方僵持已久的阵地战一样。在敌人死守阵地的时候,我方有什么理由要把进攻时间提前公布?

稿源:红网 作者:鲁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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