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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婚”四次生三子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1:56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 通讯员 佟捷 范媛丽)既不英俊,也无钱财,陆某却先后“娶”了四位老婆,生了三个子女。近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重婚罪对陆某提起公诉。

  1994年,陆某与第一任妻子徐某因感情不和要离婚,陆某与徐某先去领了结婚证,半个月后又办理了离婚手续。2002年,同居女友贾某为陆某生一儿子,但两人一直没领结婚证。2003年陆某与贾某分手。陆某与高女士于2004年3月份在北京认识,后于同年6月在高女士老家湖北登记结婚。2005年,高女士为陆某生了一个女儿。高女士说:“婚后他不上班,还经常打我。”2007年,高女士要求离婚,但陆某避而不见,直到去年4月才焦急地找高女士离婚。原来,陆某要于当月与李女士结婚。但他和高女士的离婚手续直到6月才办完,发现这一疑点的李女士非常气愤,于今年5月向警方揭发了陆某重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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