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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县回应纵容煤老板推倒长城:两年前即重罚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3:36  国际在线

  人民网榆林8月12日电(记者贾玥) 针对此前有媒体披露“三忻集团推倒府谷1公里多的长城”一事,府谷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谭玉山11日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报道有关事实有误,未存在所谓“长城被推倒”,且府谷县早在两年前就对破坏长城遗存的三忻集团进行过处罚:罚款50万元并令其出资设立永久性长城保护标志。

  本月6日,某媒体曝出一村民曾目睹陕西府谷县三道沟乡新庙村一处长城被三忻集团推倒的过程,并在文中含蓄指出此事件的发生与该企业在府谷县年纳税近亿元有关。对此,从事30多年文物保护工作的府谷县文管办主任康厚告诉人民网记者,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此地的长城墙体已夷为平地,2007年府谷县有关部门来此处选址,并未发现有长城遗迹及其他文物遗存,当时就将这一带定为庙沟门工业区。

  记者在榆林市文物局关于此事件的报告中看到,2008年3月14日,府谷县文管办接到群众举报,称三道沟乡新庙村北发现长城被毁,三道沟乡政府、府谷县文体事业局、府谷县文管办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三忻集团当年2月中旬在平整土地时发现了砖块和夯土层,由于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没有及时将情况向文物部门汇报,致使长城遗存遭到损坏。府谷县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3月18日对于三忻集团进行上述处罚。

  “罚款金额是按照最高限度作的处罚,这体现了我们对于保护文物、特别是像长城这样的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谭玉山表示。

  由于陕西榆林及周边地区拥有极为丰富的煤矿资源,因此如何处理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与保护文物古迹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摆在当地各级领导者面前的一道难题。康厚作为府谷县文物保护方面的负责人,他向记者介绍了府谷在这方面的一些经验作法。他表示,府谷在修铁路或是公路时,如果遇到长城“挡”在面前,就通过钻山洞、打隧道的方式通过,不会直接损害长城墙体、敌楼等结构。他还同时告诉人民网记者,“三忻集团事件”让府谷县深刻认识到必须让文物部门参与到基础建设的审批过程中,要实地考察待审批的工业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文物古迹或是古迹遗存,其他部门需要在从中予以协调和配合,“文物部门如果在一开始就没有发言权,那么一切都无从谈起”。

  记者了解到,府谷县委县政府对于文物保护工作也给予了较大的财力支持。当地政府每年拿出1千多万元财政收入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008年,府谷县还成立了专门的长城保护工作站,有三名工作人员负责长城遗址的绿化及环保工作。

  “从2008年到现在,府谷县各项基本建设和各施工单位认真汲取教训三忻集团教训,再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康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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