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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之一中央企业已实现公司制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6:5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12日讯记者辛红国资委今天统计显示,125户央企中近四分之一为公司制企业,央企的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比重逐步增加,央企公司制改革仍任重道远。

  国资委今天发布的产权登记数据显示,央企及其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全部登记企业的69.43%,其中:125户央企中公司制企业为32户,占25.06%,较2005年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比重增加15.85个百分点。中央企业的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56.03%、70.74%和76.82%,分别较2005年同级次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增加5.66、8.01和3.75个百分点。

  统计还显示,国有资本继续向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中。截至2010年6月30日,125户中央企业共计占有国有资本总额20133.94亿元,较2008年增加1947.53亿元,增长10.71%。其中,央企中国有资本在100亿元以上的有30户,比重由2003年末的13.27%增加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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