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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定义飙车首月查获302起飙车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6:53  法制日报

  本报昆明8月12日电记者储皖中实习生施怀基记者今天从云南省昆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在昆明首次定义了飙车并开始专项整治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市共查获302起飙车行为,其中超速达到50%以上的有12起,但尚未发现通过飙车进行赌博活动以及以竞速为目的飙车行为。

  今年7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非法改装机动车及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通告》(本报7月9日6版报道)。在《通告》中,昆明首次定义了飙车行为:所谓“飙车”,是“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赌博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昆明规定,以飙车等危险驾驶方式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处以罚金,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处以5日至15日拘留;驾驶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的从重处罚。同时,通过飙车进行赌博活动的,予以治安处罚,对组织者则依法从重处罚。

  随后,昆明开始了为期半年的整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并在首月查获了飙车302起,其中超速50%以上的有12起,大部分飙车都发生在昆明市福宝片区和滇池路下段。据记者了解,这两个片区的路况普遍较好,深夜车辆行人也较少,因此容易发生飙车行为。而据昆明市交警支队介绍,在专项整治第一个月查处的302起飙车行为中,并没有发现以飙车进行赌博活动以及竞技等恶性违法行为,因而,当月查获的302起飙车都依照超速来进行处罚。同时对深夜一些偏远路段涉嫌飙车的违法行为,昆明交警也将进一步进行严厉查处。

  当日,昆明市交警支队还向记者介绍,在专项整治中,共查处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违法行为2087起,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6起。非法改装车主要以货运车辆为主,大多数货运车辆私自安装加高板,目的也就是为了超载。对于非法改装车,昆明交警部门也根据相关规定一一作了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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