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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普查启动

  本报讯(记者 朱华 实习生 张芳)昨日,长沙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谢建辉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以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确保人口普查圆满成功。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人普办主任李新连应邀出席会议。

  普查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目前人普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此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社会保障、婚姻生育、住房情况等,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2010年11月1日前进行普查准备工作,2010年6月至8月开展户口整顿,2010年8月至10月开展人口清查摸底,20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复查和质量验收工作,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开展数据处理工作。通过这次人口普查,将查清10年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掌握全市人口发展的基本特征。

  会议指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前几次人口普查相比,这次普查情况更复杂,难度更大,主要表现为“两员”选调难、入户登记难、普查对象配合难。同时,个别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针对如何做好人普工作,谢建辉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解决好领导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搞好人口普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人普工作“不能推、不能拉、不能烦”。二是解决宣传问题。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力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三是要解决配合问题。既要做到上级与下级密切配合,又要做到条条与块块的配合,还要做好社区与社区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解决责任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负其责。五要搞好督查。在督查中,发现好的典型要大力宣传,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及时通报。六要解决方法问题。要做好结合文章,把人口普查与 “五清查一打击”的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与全市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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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需准备户口簿身份证

  本报解答人普工作四大热点问题

  1.普查对象是哪些人?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户口在老家,但我在外地居住怎么办?

  答:普查以户为单位采用按现住地登记原则,每个自然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必须登记相应信息。

  此外,对未及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要按规定办理登记;对登记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要在核实后注销重复户口;对户口待定人员,要在核实后按规定给予登记常住户口或恢复户口;对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予以注销并严肃处理责任人。

  3.人口普查对象应如何配合普查工作?

  答:佩戴相关证件的普查员入户登记时,普查对象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申报人口普查项目,并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资料。外籍人员准备好护照等证件资料,以备填报由国务院统一制定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登记结束后还要对填报内容核实无误后签名确认。

  4.登记的资料会成为处罚的依据吗?

  答:不会。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朱华 张芳)

  (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咨询电话88666148,举报电话88667627)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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