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东出台4办法落实党代表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8:47  南方日报

  推诿应付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质询者将被问责

  南方日报讯(记者/周志坤通讯员/岳组联)继2008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后,广东再次力撑党代表任期制。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询问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质询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对省党代表的提案、提议、询问、质询的硬性答复时限,倒逼各部门落实党代表权利。各地将参照上述办法执行落实党代表权利。这是广东在党内民主领域取得的又一新进展。

  询问办法、质询办法规定,在作出书面答复时,受询问、质询部门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要署名。这被认为是,通过直接给相关单位负责人增压而力推省党代表询问权、质询权。此外,上述4大办法还硬性规定,对推诿者、不落实者要问责。对办理提案、提议不重视、不落实、互相推诿、草率应付的要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而对拒不办理、拖延办理、草率应付、不如实答复询问、质询事项或对询问人、质询人打击报复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委有关领导对受询问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提案3个月内必须答复

  根据提案办法,省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10名以上(含10名)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就党的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向大会提出提案。

  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的提案,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大会主席团通过的提案,经各代表团审议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超过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提案由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和交办。若不立案、未通过提案,党代表联络机构都要及时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

  对于提案,承办单位要在接办的3个月内将办理计划和措施书面答复领衔代表,并原则上在下一次大会召开前办理完毕。

  提议办结延期要征求代表意见

  提议办法规定,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可就党的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向省委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省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受理提议之后,提出承办单位,经报省委有关领导同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省党代表联络工作信息系统,分别向提议代表和承办单位发出提议受理通知书、提议办理通知书。

  对于提议,承办单位应在提议接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提议,应在期限结束15个工作日前向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说明情况,经征求提议代表意见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延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

  询问答复不满意可再次询问

  询问办法规定,代表可就省党代表大会和省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对省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派出的巡视机构和批准成立的党委(党组)提出询问,要求受询问单位作出答复。省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由大会主席团受理代表的询问。省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省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受理代表询问。

  在省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受理的询问,大会主席团可视情况决定采取口头答复的形式,安排受询问单位负责人当面听取询问人的意见,回答询问,并做好记录,事后将答复情况以书面形式送省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备案。受询问单位作书面答复的,应在接到询问交办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询问人对受询问单位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同一问题向原受询问单位提出询问。

  质询以询问答复不满意为前提

  根据质询办法,如果对询问答复不满意,代表可提出更为严厉的“质询”,要求受质询单位对相关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作出说明和解释,并查找其中的问题。在省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一个代表团或10名以上(含10名)代表联名,可提出质询。闭会期间,代表可以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提出质询。受质询单位应在接到质询交办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质询人作出书面答复。

  质询人对受质询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仍不满意的(一个代表团或多名代表联名提出质询的,应超过半数以上的代表认为不满意),可以提出再作答复的要求。由大会主席团或经省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报省委有关领导人同意,让受质询单位再作答复。对于再次作出的答复,质询人仍不满意的(一个代表团或多名代表联名提出质询的,应超过半数以上的代表认为不满意),由大会主席团或经省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报省委有关领导人,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