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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行被标价,道德值几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09: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记0.1分,奖励10元;提供线索抓获网上逃犯记2分,奖励200元……宿迁公安局推出的治安志愿者积分奖励办法引起社会争议(《新京报》8月12日)。

  不容否认,此举意在形成一种人人见义勇为的氛围,初衷是好的,但对善行进行“标价”的做法似乎欠妥。

  诚然,如今社会中,很多人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甚至有些行善的人反而因此吃了官司。而要形成一种见义勇为的氛围,就需要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水准,仅仅靠物质奖刺激只能是权宜之计。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治安氛围是脆弱的,经不起风雨。没有执法权的志愿者,有可能在利益驱动下,侵犯他人人权,这一点我们必须洞悉。

  我们常说,大爱无疆,道德无价,有些事情难以用金钱来衡量。试想,如果善行被“明码标价”,比如抢救危重病人给多少钱,舍己救人给多少钱等,社会该成何体统?

  大多数人在做善事的时候并不是冲着金钱去的,而是一种高尚的道义使然。令人遗憾的是,当下社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功利社会,“熙熙攘攘,皆为利往”成了一些人的准则,做任何事都带着功利性,这与我们的传统美德南辕北辙。要提升道德水准,需要多管齐下,但绝不可用金钱来刺激,本来就是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再用物质手段去刺激,岂不人人皆成唯利是图之辈?

  善行没有大小之分,也无价可标,如果被标上价格,那将是一种道德的贱卖。(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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