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急刹车摔伤乘客
本报东莞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谢涛、肖晟程)今年2月3日,家住长安的廖阿婆带着孙子乘公交车出外游玩,途中公交车司机为了避让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子紧急刹车,廖阿婆没有扶好把手被摔倒在地,司法鉴定显示她为十级伤残。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最终判决公汽公司担责80%,支付廖阿婆2.6万元赔偿金。
2月3日下午,廖阿婆带着孙子出去游玩。上公交车后,发现只剩下车厢最后一排正对过道的座位,阿婆背着孙子坐了下来。
车辆行驶过程中,公交车司机发现右前方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子突然掉头左转,司机见状紧急刹车避让。毫无预料的阿婆连同身后的小孩一起沿着过道冲向车厢前部,司机赶紧停车将阿婆扶了起来。随后,阿婆被送往医院。
阿婆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1万多元。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阿婆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且左侧血胸。4月6日,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评定,阿婆为十级伤残。
公汽担责八成赔偿2.6万元
由于廖阿婆和公汽公司没有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廖阿婆把公汽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公汽公司未在后排正对过道的座位上装配安装带或其他防护设备,导致阿婆在车辆刹车时冲向车厢前部而受伤,公汽公司疏于安全防范的行为存在过错。由于阿婆在乘车时将小孩背在身后,未抓紧扶好座位或座位前方两侧的座位扶手,阿婆的行为也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裁定由被告公汽公司承担阿婆事故损失80%的赔偿责任,应赔偿2.6万元。8月11日,公汽公司来到法院,将应予赔偿的款项如数支付给了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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