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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获赔2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14:3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 通讯员赵秋霞)因为超市内销售冒用“同仁堂”名号的化妆品,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将北京天超仓储超市第25分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11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超市侵犯同仁堂公司商标权,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2万余元。

  今年3月,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被告超市里销售的包括“天下无斑日晚霜”等19种产品上印有“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字样,并标注“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监制”或者“北京同仁堂护肤研究院研制”。同仁堂公司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超市代理人告诉记者,涉案商品并非超市实际销售,而是外租商户经营的。超市事先经过了相关文件的审查。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超市对所有商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商户也进行了教育。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被告作为一家专业连锁超市,对于显属伪造的质检文件、生产厂商营业执照视而不见,在没有审查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没有核实商品商标的情况下就进行销售,具有明显的过错。而且销售的侵权产品中还包括卫生部明令禁止销售的不合格化妆品,销售这样的伪劣商品不但危害消费者健康,还会给“同仁堂”的品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记者了解到,天下无斑日晚霜曾被卫生部抽检认定冒用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和汞含量超标的不合格产品。有网友质疑打着“同仁堂”名号的天下无斑产品,“这些自称是北京同仁堂的产品,是否真的是北京同仁堂,真希望能够有一个申明,不然一个好的老品牌名声就这样被毁了。”

  同仁堂公司代理人表示,公司为了维护企业340年的商誉,从去年就开始了维权行动。该代理人提醒消费者,同仁堂根本就没有什么护肤研究院,冒名者基本都是通过打着同仁堂监制的名义欺瞒消费者。

  昨晚,记者在被告的超市看到,涉案的“天下无斑”系列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的是北京医圣药业公司监制、广州一家化妆品公司出品的字样,“同仁堂”三字已不见踪影。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代理人都表示需要征求当事人意见再决定是否上诉。 J001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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