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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上放炸弹男子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14:39  北京晚报

  

公交上放炸弹男子获刑7年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雪洁)27岁的湖南人杨某试图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让女友回心转意,而他所做的“大事”,竟然是私自制作爆炸物,并将爆炸物放置在公交车上及大学校园附近,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在法庭上,杨某否认其想报复社会,还辩解说,他制造的爆炸装置并不能引爆。今天上午,杨某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文并摄 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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