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范静)一对情侣在酒后吵架,而后竟对周围的看客和劝架者拳打脚踢。今天海淀法院透露,这对“火爆”脾气的情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0年1月24日4时许,男子范某与女友窦某酒后在其租住的地下室的楼道里争吵,此时,地下室的住户杨先生站在楼道里,范某怀疑杨先生在观看他们吵架,遂上前对杨先生辱骂殴打。
后来,地下室的房东李女士过来劝架,窦某见状上前又对李女士辱骂和殴打。在杨先生、李女士回到屋内时,范某、窦某又冲进屋内,再次对杨先生进行殴打,造成杨先生右外踝撕脱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范某、窦某得知被害人杨先生报警后逃离现场。同年1月29日,窦某被抓获;同年2月10日,范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窦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上限),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范某曾因盗窃被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又伙同窦某无故殴打他人,本应严惩,但考虑到被告人范某自首;窦某认罪态度较好。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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