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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11年居民医保9月1日开始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15:32  燕赵都市报

  记者今天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获悉,2011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从9月1日开始办理。

  据悉,石家庄自2007年启动居民医保试点以来,到今年已经有参保居民近87万人,其中市内五区参保居民将近47万人,参保对象覆盖了在校中小学生、高校学生、18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等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非从业城镇居民。

  据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科科长石嵘介绍说,由于居民医保实行的是当年缴费,当年报销,下一年度如果不缴费将无法报销,所以提醒现在已经参保的居民要在9月1日开始的缴费期内及时交费,对于新参保的居民也要在参保期内办理参保手续。

  据悉,居民医保采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个人交费50元,各级财政补助100元;18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250元,财政补助100元;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200元,财政补助150元。

  据介绍,2011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将从9月1日开始,截止到11月25日,享受待遇的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大学生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入学参保缴费的次月至毕业年份的8月31日。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科科长石嵘说,已参保的居民凭居民医保卡到商业银行缴费就可以,新参保居民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到社区劳动保障处办理。为方便居民缴费,河北银行近期还将开通网银、ATM机、36524便利店缴费业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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