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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案"双方达成庭下调解 罗彩霞获赔4.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15: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沙8月13日消息(记者付蕾)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19分报道,备受关注的“罗彩霞被顶替上大学案” 今天(13日)下午13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最终结果,罗彩霞在庭下调解时作出很大让步,被告王峥嵘向罗彩霞支付4.5万元赔偿金,该案也成为侵犯姓名权案件获取赔偿数额最高的案件。

  今天的庭审从早上8时30分开始,直到下午13时审判长才宣告最终结果,历尽四个多小时。原告罗彩霞向被告提出连带赔偿14.2万元。由于各种原因,被告王佳俊一家未能出庭,由被告代理人向罗彩霞鞠躬,请求原谅。上午十点多,原被告一致达成协议进行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审判长宣判了最终结果:被告王峥嵘向罗彩霞支付4.5万元赔偿金;原告撤除其他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

  罗彩霞的律师表示,虽然赔偿金从14.2万元降低到4.5万元,但该案还是成为侵犯姓名权案件获取赔偿数额最高的案件。罗彩霞本人表示,希望社会媒体和公众对于罗彩霞本人不在那么关注,而是去关注罗彩霞事件本身,考虑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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