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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杀一个亲人都会抽根烟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 一把刀、三个小时、六个至亲的性命……在断断续续的叙述中,30岁的李磊用不带任何感情的语气,回忆着自己亲手灭门的前后经过。昨日上午10时,轰动一时的大兴灭门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磊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

  庭上,李磊讲述了作案全过程,冷静不带任何感情——2009年11月23日晚上10点左右,他回到家,边往房间走,边观察屋内家人的举动:妹妹上网,父母在另一间屋内,儿子已经休息了……与妻子争吵后,李磊抽出随身携带的刀,扎向了她的脖子;然后他点了根烟,走向妹妹房间,用刀刺穿了正在上网妹妹的喉咙;此后他又抽了一根烟,杀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最后来到儿子的房间,先杀了大的,后杀小的。每杀一个人,他都要抽一只烟。“杀了他们,我去吃好玩好,抓了我这辈子也值了。”李磊淡淡地说,语气仍旧很平静。

  在预审阶段,李磊供述了杀人动机:“父母从小对我管得太严,在他们眼里我没有对的时候,总是这不成那不成。我妹妹在家里总挤对我,结婚以后我媳妇也这样……”据介绍,这是一种典型的不健全的扭曲人格。

  法庭上,李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只求速死。其叔父作为证人经过李磊身边时突然扑向他,伸脚要踹李磊被拉开。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李磊的刑事责任。法院12日没有作出判决,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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