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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行动书写律师良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21: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律师以利益为先,还是要更重公平正义呢?惠州律师罗如洪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律师应是公平正义的表率!罗如洪用行动书写了一名律师的良心。

  2002年初,惠州一所民办学校老板收取近千名学生家长每人多达10多万元巨额学费后卷款而逃,众多家长不仅损失了钱财,孩子上学也没有着落,数百名学生家长到政府部门闹事。罗如洪带领商盾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疏导群众,并引导学生家长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事件很快得到平息。

  1999年,年仅10岁的惠阳区小学生林海景被高压电线击昏致残,罗如洪安排两名律师无偿为其代理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经过历时一年多的努力,林海景获得44.5万元的赔偿,其父亲拿出部分赔偿费作为代理费送到律师所,被所党支部负责人婉言谢绝。

  在罗如洪的带动下,该所全体党员争当诚信执业的表率,十多年来无一名党员被投诉。

  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之后,罗如洪带领该所长期坚持主动承接法律援助案件,对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指导、检查、监督、跟踪,确保每一宗案件都有较高的服务质量。2008年12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1998-2008年惠州市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羊城晚报记者 许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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