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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初,市民王女士因朋友所求,便将自己的私家车借给去外地出差的孙先生,几天后孙先生出差回来,途经胶州湾高速双埠收费站附近时发生了车祸,王女士的车几乎报废。事故发生后,车被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然而,4个多月过去了,王女士的车现在还停在修车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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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跟借我车的孙先生并不熟悉,当时是孙先生托朋友向我借的车。他托的朋友跟我关系不错,我就好心同意将车借了出去。他出差回青岛的时候,发生了车祸。后来,我在修理厂看到了我的车,发现车几乎报废了。
接下来,在修车和卖车问题上,王女士和孙先生的意见发生了分歧。而车在维修厂,一放就是4个多月更让王女士着了急。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车在事故中损害十分严重,修理厂在维修的时候告诉我说,这款车型已经停产了 ,很多汽车配件都很难弄到,所以一直拖了4个多月。后来,我们商议了一个结果,就是车我不要了,他直接给我5万块钱就行,就当是把我的车买下了 。可是后来他又反悔了 ,说只能给我4万,我不愿意。我现在是车也没有,钱也没有,倒了大霉了。
随后 ,记者联系了借王女士车的孙先生。说起这起事故 ,孙先生也表示很窝囊。“借朋友的车出了事,我肯定是要担责任的。”孙先生表示,其实他与王女士的矛盾主要就是车价值的问题。王先生说——当时我把车送到维修厂之后 ,就开始维修了。王女士又提出想把这个车直接卖给我,她要价是5万块。当时我就拿了2万多给了一位中间人。可是过了些日子,我打听了一下,这个车市值并不值这个数,最多也就3万多 。所以,我就提出给他4万块,现在王女士或者把车提走,然后把我给的2万块退给我1万,或者同意我拿4万块把车买下。
最后,记者将孙先生提出的解决办法转告给了王女士,王女士说:“车经过这样的损坏,我是不想要了。他只要给我5万块钱,我包着给他过户总行了吧。” 记者 于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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