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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严禁法官打探案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9日07:30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濮阳(河南)8月18日电 记者邓红阳 亲戚在法院打官司,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碍于亲情,向审理此案的同事打探了一下案件进展情况,没想到收到了院纪检监察室发来的一份《廉洁自律通知书》。

  《廉洁自律通知书》上写道:“你违反了法院工作人员过问职务外案件的相关规定,望你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加以反思,并于3日内写出整改措施并交监察室存档。”

  濮阳中院院长赵红光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书告诫’制度,将明令禁止的法院工作人员过问职务外案件或为案件说情、打探案件审判、执行情况等制度落到了实处。”

  所谓“三书告诫”制度,是指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研究分析法院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和执法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普遍存在的轻微问题,法院工作人员又是首次触犯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以组织名义对被告诫人发出“三书”,即《信访举报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廉洁自律通知书》。

  “‘三书’发出后,如果被告诫人再次触犯同样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将立案进行查处。”赵红光说,目前濮阳中院已发出“三书”28份,使一些苗头性问题得到遏制,提高了法院工作人员廉洁守法、执法的自觉性。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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