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几年前,我花20多万元购买了红星大市场的门面,一直空置没出租。今年初,市场管理方红星现代实业公司找到我,说他们引进了上海红星美凯龙家居,整个市场将统一经营家居产品,他们负责管理物业。所有商户先将门面出租给他们,他们按每平方米28元的价格支付租金。谈妥后双方签订了合同,7月份,我发现银行卡上支付的租金少了30元,对方说是扣了税。我那23.69平方米的门面租金每月仅660元,扣去税后就只有630元了,想了解到底该不该扣税,扣税的比例是多少?
周先生
雨花亭税务所所长孔为亮答:整个市场有4000多商户。按国家税法规定,出租门面要交房产税。红星现代实业公司站在商户的角度向税务部门申请按最低4%的标准扣,由公司代扣代缴。
房屋出租肯定要交房产税和营业税,门面出租要扣租金12%的税,私人房屋出租要扣租金4%~6%的税。按理应由出租收入方主动缴纳,是税务所委托红星现代实业公司代扣代缴,商户并没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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