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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数千起,判决书近200页

  本报讯(记者郑海啸 通讯员赵敏君) 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特大盗窃团伙案(本报1月21日5版曾作报道)一审有果。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原区法院对严红卫等49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判决书长达近200页。

  被告人严红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被告人吴广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孙利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严红卫、孙利平、吴广为获取暴利,利用亲属、同乡或朋友关系,从安徽枞阳老家网罗老乡周祥义、朱美凤等人到郑州专业从事盗窃活动。在上述被告人的带动下,枞阳县左桂珍、左丽霞、彭友明、谢玉红、孙国友等100余名同乡结伙赶至郑州,先后在郑州市中原区卧龙岗、周新庄、冉屯等31个都市村庄连续疯狂盗窃作案数千起,盗窃笔记本电脑、手机、手表、现金等物品数千件。

  该案从今年7月19日开庭至7月26日结束,中原区检察院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经过庭审,49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并表示悔过,中原区法院遂根据上述情况对各被告人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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