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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客美容院里沐浴 男维修工进入维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刘妍)38岁的李女士在美容院洗澡时,美容院工作人员未提前告知,就让两名男维修工进入美容院施工。李女士认为,她沐浴时被维修工人窥见,给其精神带来伤害,状告美容院要求赔偿损失5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美容院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2009年12月5日,李女士前往美容院做保健项目,在她沐浴时,美容院进来两名男子,在离她不远处维修施工。李女士称,当时维修暖气的两名男子在距离淋浴房不到2米的地方施工,偷看到她洗澡,给她精神上带来巨大伤害。

  据悉,与李女士发生纠纷的美容院是佐登妮丝品牌的加盟店,其加盟商为北京沁逸然雅美容院。开庭时,美容院负责人李先生称,由于美容院的空调和电灯都坏了,美容院找了两个工人维修。当时,美容师一直陪在工人旁边。李女士的淋浴位置并非完全透明无遮挡,维修工人根本看不到。经法庭询问,李先生承认,在带领维修工人上楼之前,并未向李女士告知。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院作为专为女性服务的机构,在女性隐私保护上应当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工人进入美容院进行维修前并未向李女士告知相关事宜,美容院存在过错,应当予以一定的赔偿。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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