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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指导洪水泥石流灾区清淤环保工作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18:4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李晓萍):中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0日向媒体通报称,为防范洪水泥石流灾区清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环保部已印发相关要求文件,送到甘肃、四川和陕西灾区,指导当地民众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近期由于天气原因,中国多地遭受洪水、泥石流侵袭。环保部此前已经向灾区送去操作手册、技术指南,对重点清淤区域、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以及淤泥处置等都做出明确规定。

  最新发布的这份《洪水泥石流灾区淤泥清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提出,清淤工作要保障灾区群众正常生活,防范次生环境污染,对淤泥中混入的各类物品,应进行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处置。

  洪水、泥石流灾区淤泥中会混有大量生活用品、建筑废料、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如不及时妥善清理处理,将造成严重二次污染,甚至引发次生环境灾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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