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被落榜”因“遗忘”还“封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01:10  红网

  近日,一篇名为《开封县招办把我的大学梦毁了》的帖子,在网上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发帖者自称叫李盟盟,为河南开封陈留四中学生,去年超过了三本线,但她想上个好点的学校,于是就选择了复读,今年高考分数565分,超过了理科一本线,因开封县招生办人员把其报考申请表忘了提交,导致自己现在任何大学都上不成。(8月19日《北京晨报》)

  高考理科565分竟然落榜,这样的现实实在令人沮丧。网络留言显示,公众在落榜原因上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分析,不少留言者质疑,“被落榜”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因疏忽所致?难道是因志愿与某人相同而被“封杀”?网友的分析虽无依据,但也不能排除这些可能,倘若考生果真被主动“疏忽”,那么利用公权力制约公平竞争的新手段便可宣告成功。

  在高考之后,我记得老师曾谆谆教诲勿与班上同学的志愿相重合,因为有些学校或专业招录的数量很少,甚至只在一个地区录取一人,被自己班上的同学挤掉实在不值,故全班志愿填好后,班主任老师总要约谈一些同学协商调整志愿。教育局负责报考申报的人士会不会知道某个学校或某个专业的申报数量与报考考生分数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事件中,漏报的解释更是疑点重重,考生李盟盟的父亲称:“县教育微机输入员因为家里有急事,一忙,把盟盟的志愿表忘到办公室的抽屉里了,所以才造成了孩子没被录取。”高考录取如此重要的工作,输入员怎么能随意忘却?而又为何只疏忽李萌萌一个人的申报呢?仅靠“遗忘说”,恐怕说不通。

  善良的民众不擅以恶意去揣测别人,对李萌萌的被落榜,还原真相看似并不容易,由此公众也只能期待此事能够得到个完美的“善终”。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因这样“意外”的疏忽导致招录工作的严重失误,并且直接侵害了考生的受教育权,当事人有渎职的嫌疑,所属单位负责人也应当依法被严肃问责。倘若应对此类“被落榜”事件,有关部门不闻不问,抑或监督不力、敷衍问责,那么这样的悲剧很可能告别孤案,习惯性的走进民众的生活。甚至那些蝇营狗苟之辈,不必再利用各种风险手段为“二代”排忧解难,直接以公权力在招录程序上做手脚即可;甚至那些图谋报复之辈,不必再动刀动枪,与公权力权钱交易即可使所痛之人子女难登大学之堂。因此,对于“被落榜”事件必须严肃处理,不能手软。

  对谬误的打击,就是对公民最好的救济,也唯有清除巢穴之蚁,才能保全千里之堤。严肃问责此事,不仅能使受害考生的家庭获得些许的慰藉,而且能够有效的预防更多的“被落榜生”出现。试想李盟盟和她贫困家庭的处境,面对这样的打击,她的权利何处救济,寒窗十年的委屈又何处伸张?兴许几天后,她将“幸运的”走进大学的怀抱,但是这些内心的创伤兴许一生都难以抹去。不论起因“遗忘”还是“封杀”,这种匪夷所思的“被落榜”都使公民李盟盟受到了难以言表的伤痛,都使国家的教育制度蒙羞,当夕阳西下,李盟盟坐在自家的小院里,望着那些背着书包回家的孩子,她沉重的心是否会感到酸楚?

稿源:红网 作者:张军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