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8月20日讯 (记者郭锐 通讯员宋振飞)今天上午,我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新闻通报会,首次通报7月份全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有38个街办(镇)考核得分为100分,药山、段店、舜华路3个街道办(镇)得分排名靠后。今年初至今,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4734处,面积60.91万平方米。这次通报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情况,在济南的城市管理史上是第一次。三街办(镇)整治不力被“点名”
这次考核是根据《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的。7月底,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内7区83个街道办事处(镇)7月份依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5天的月度集中考核。受考核的83个街办(镇)平均得分61.7分,其中,得分在80分以下的有57个,占68.7%,有38个街办(镇)考核得分为100分。7个街办(镇)考核得分在零分以下,全市排名后三位的街办(镇)依次为: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240分)、槐荫区段店镇(-260分)、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524分)。
考核得分成了零分甚至负分,失分在何处?辖区内在建的违法违章建设制止不住、新增的控制不住、违法工程未按规定停止施工、有新的违章工程开工建设、有违法违章工程设置售楼处或发布广告、对外进行违法销售,这些情况在考核得分较少的街办(镇)尤为突出。
考核情况将每月一通报
今年4月,济南市调整充实了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5月4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具体实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今后,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考核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年终进行总评。考核以街道办事处(镇)为基本单位,按月进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以扣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控制新增违法建筑和拆除既有违法建筑工作情况。对新增违法违章建筑,未按规定发现和报告的,考核办法均做出具体扣分规定。对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的既有违法违章建筑,应自执法部门做出拆除决定之日起30日内拆除。停止违法建设期限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期限跨月的,计入下一个月进行考核。对当月应停而未停、应拆而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累积到以后的月份逐月考核扣分,直至停工、拆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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