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网消息,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长沙“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于8月8日在广西全州落网后专案组经过连续数日的审讯深挖和多方调查取证,审理查明了刘赘衡实施爆炸杀人的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并于20日向外界作了披露。
据警方介绍,2002年左右,犯罪嫌疑人刘赘衡在长沙做玻璃五金配件生意期间,生意一度不好:遂认为是另一五金批发部老板陈某生意做得大挤了他,进而怀疑陈某可能受彭某的指使,两人合伙害他。近年来,刘赘衡多次骚扰彭某及其家人,因无法与彭某本人见面求证,遂迁怒于彭某之子;并对其所在的工作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产生怨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状态下,产生了制造爆炸炸死彭某之子及税务人员的企图。据警方多方查实,彭某及其子并不认识陈某和刘赘衡,毫无恩怨,且刘赘衡当年在长沙的流动小摊贩生意中与彭所在税务部门不存在纳税关系。
7月30日15时左右,刘赘衡来到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大厅。16时15分许,待彭某之子进入三楼会议室后,刘赘衡将爆炸装置放置在会议室门边的墙角,将爆炸装置引爆后逃走,事故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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